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按照《2020年昆明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5月30日上午8:00。
二、面试地点
云南省经济管理学院海源校区三号教学楼(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采取现场问答方式。
四、面试所需材料
面试人员请携带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确认单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生应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确认单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按公告规定时间,抽签开始后仍未到达报到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面试考生的陪同家属不得进入考区范围,如有进入考区范围影响考试的,面试考生按违纪处理。
(三)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必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四)考生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及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五)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六)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七)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八)距面试结束还剩三分钟时,考场监督员会举牌示意,请考生注意提示,合理分配考试时间。
(九)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作答,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或说明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十)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由监督员宣布个人面试成绩,宣布完后考生应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迅速离开考区,如有违反的考生按违纪处理。
(十一)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十二)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十三)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自行佩戴口罩,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来源:http://fgw.km.gov.cn/c/2021-05-24/39477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