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办法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二次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有效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为规范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原则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检处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采取专业综合面试考核的办法,具体考核方案由各二级学院制定报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收云南省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21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教师资格体检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应用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市场营销、会计学、书法学。实际招生计划以云南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四、报名、考核、录取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
请考生于2021年7月15日前请登录楚雄师范学院招生考试网(http://zs.cxtc.edu.cn/)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打印《楚雄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后再将承诺书扫描或拍照为JPG格式的图片用于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使用手机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报名:
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二维码 第二学士学位查询打印二维码
“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二维码”用于考生录入报名信息,录入后请考生扫描“第二学士学位查询打印二维码”输入考生身份证号查询报名信息,如查询出的报名信息完整无误则成功报名。
2.考核程序
(1)学校招生办公室于2021年7月16日前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在学校招生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
(2)公示结束后,各专业于2021年7月25日前根据考核方案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专业综合面试考核。专业综合面试考核采取网上远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外语类专业需要考核外语口语能力。
3.录取
(1)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与录取,学校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其它相近相似专业。
(2)学校在学校招生考试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2021年7月28日-30日)。公示无异议并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面试要求
1.专业考核专家组由本专业3-5名教师组成,设主考官1名。
2.各学院安排一名非本专业教师作为纪律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党委委员或总支委员优先),同时每个专业组设工作人员2人(计时、计分各1人,计时人员同时参与计分)。
3.每个考生问答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情况,依照参考答案和面试评分标准独立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所有考生问答结束后,计分人员收集考官评分表汇总。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汇总表由计分员、纪检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一年后方可销毁。
4.在考生答题时,所有参考人员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考生作答。
5.为保证面试工作的公正性,面试考官、纪检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六、考生违纪处理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校将对入学学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及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注销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76号
邮政编码:675000
咨询电话:0878-3129000(兼传真);0878-3124584
联 系 人:杨老师;姚老师;余老师
纪检监察电话:0878-3133071
咨询邮箱:cxsyzb@cxt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xt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xtc.edu.cn/
来源:http://zs.cxtc.edu.cn/info/1149/13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