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统计局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残疾人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西双版纳州户籍,已办理失业登记人员,符合以下公益岗位人员条件之一: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和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并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
(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熟练使用WPS等办公软件,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有文秘或办公室工作、法律专业知识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它不宜应聘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
2.报名。本人自愿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由西双版纳州统计局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面试。由西双版纳州统计局统一通知并面试。
5.聘用。根据面试情况,择优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上班地点、时间和待遇
(一 )上班地点:景洪市民航路安全巷2号;
(二)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
(三)工资待遇:按照西双版纳州公益性岗位规定的岗位工资执行(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有意愿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就业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西双版纳州统计局202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详见附件)等材料到西双版纳州统计局三楼(局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6日。
(三)联系电话:0691—2580616。
附件:西双版纳州统计局202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tEysrphFoRbt9ZynN_E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