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20—35周岁(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5.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独立完成工作任务,有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或具有法律资格证书人员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3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填写《勐海县人民检察院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发送至mhxrmjcyzzb@163.com邮箱;咨询电话:5173836、5173805。
(三)报名初审。根据报名人员专业及岗位匹配度,确定参加后续招聘环节人员。
(四)笔试及岗位技能测试。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及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采取听打测试的方式进行。
(五)资格审查。通过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提供《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纸质版1份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勐海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进入面试考察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考察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应聘人员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面试考察。对通过笔试及岗位技能测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核定身份证。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对面试对象的学历、履历、主要社会关系及政治素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做出综合评价;组织体检。
(七)体检。通过面试人员进行常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毒检。
(八)公示、聘用。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疑义的确定聘用。
四、有关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3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eHwbBg0DbnkUSZvW7ak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