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红人社发[2011]44号),为做好我县2015年电视播音主持岗位的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略)
二、考试工作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3、保密和回避原则;
4、考试题本的专业性、实用性,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三、考试对象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经过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已通过的考生,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人员。
四、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
考试时间:2015年7月9日(上午8:00至下午19:00)
考试地点:红河县广播电视局
考试方式:采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方式,时间为30分钟。
考试内容:主要从试镜效果和现场播报两部分进行考核测试,试镜效果主要考察考生播报新闻试镜效果,现场播报主要考察考生现场播报一篇新闻稿的综合素质能力,总分100分,其中:试镜效果占60分,测评要素为形象气质30分,音准及情感30分;现场播报占40分,测评要素为普通话发音的准确与否20分,感情应用20分。
特别提醒考生:报名时间和方式、准考证打印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按《红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单》规定执行。
五、命题人员及考官的组成
1、命题人员不少于2人,参与命题人员原则上按1:2的比例从备选人员中随机抽取,命题人员在人大、政协全程监督下入围封闭,直到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结束方能解围。
2、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考官从上报的考官库中,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前随机差额抽签产生,考官组由5人组成。
六、评分办法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为100分。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包含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
2、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官5人组成,由5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
七、其他
1、考生按规定时间(开考前30分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候考室内封闭等候,通过抽签确定考试顺序。
2、《红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评分表》必须经考官签字,《红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汇总表》必须经主考官、记分员签字并经监督人员审核签字。
3、本次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各个阶段涉及到的时间,以“红河人才网”公布即视为告之,人社部门不再打电话、发短信等其它方式通知到考生个人。
八、工作纪律
1、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考试工作由人大、政协、保密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监督。命题、工作人员及考官必须入围封闭,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严守纪律,对违反纪律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实行回避。
3、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信息,违者考官对考试成绩酌情扣分。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的考试成绩。
4、监督人员负责保管参与考试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对命题使用的电脑、磁盘、复印机的保管,监督命题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实施方案由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红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