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公路局隶属于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08年10月,主要承担昆明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单位位于昆明市环城西路313号。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公路局 | 公路养护 | 1 | 35周岁以下 | 道路与桥梁专业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三、招聘范围、对象
(1)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至7月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公路局425室(昆明市环城西路313号);
4.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5张及电子版证件照。(注: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考生须提供失业证或与机关、事业单位的解聘书,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承诺书(承诺被我单位聘用后必须与现就职企业解除合同)。
6.联系人:韩姝飞联系电话:0871-64123292
(二)报名要求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地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昆明市公路局425室领取(昆明市环城西路313号)。
联系人:韩姝飞 联系电话:0871-64123292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科目由公共基础部分和专业理论两部分组成,使用统一标准化试卷,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分值占40%、专业理论分值占6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公共基础部分使用《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5版,云南大学出版社)、专业理论部分使用《公路养护技术与管理》(高等学校交通运输与工程类专业规划教材,人民交通出版社)、《桥梁养护与加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人民交通出版社)
3.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单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名额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以所招聘的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心理素质等方面为测试内容。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韩姝飞 联系电话:0871-64123292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所需的身份证明、准考证证件原件,经审核合格,方能进入考场。
2.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材料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阶段。
七、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二)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通知,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四纪工委:0871-63175463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3192326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0871-64141056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0871-6415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