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2015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根据云南省项目办《关于开展2015年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通知》(云志项办〔2015〕4号)文件要求,2015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工作正在全州推开,为进一步做好楚雄市辖区范围内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大学生志愿者招募。
(一)2013年以来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含大专);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愿意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期限;
(四)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招募方式
通过组织笔试、面谈的方式进行。
三、录用方式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面谈,直到招募名额满为止。确认录用的考生由楚雄州项目办(团州委)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合格后按要求签订服务协议,安排上岗。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服务待遇
(一)志愿者每月由省、州、县(市)财政发给生活补贴:一类区1110元、二类区1195元。
(二)志愿者可享受200元/年/人的交通补贴,350元/年/人的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
(三)服务期满后可享受大学生志愿者相关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可查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站”——《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
五、服务年限
可根据实际情况服务1年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六、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8月20日。
七、报名方式
(一)户籍在楚雄市的大学毕业生到团州委报名;户籍在楚雄市外的大学毕业生,有意愿到楚雄市辖区范围内服务的,可到团州委报名,或通过当地团县委转报团州委;户籍在楚雄市,想到其他县服务的大学毕业生,直接到当地团县委报名。
(二)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报名地点:共青团楚雄州委(楚雄市阳光大道州文化活动中心团州委办公楼303室)咨询电话:3037216
楚雄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