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报名、笔试、面试及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准考证号 | 招聘单位 | 报考岗位 | 笔试成绩(占50%) | 面试/专业成绩(占50%) | 综合成绩 |
15101103507 | 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代码2015300510 | 64 | 75.02 | 69.51 |
15101103422 | 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代码2015300510 | 60.4 | 69.95 | 65.18 |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电话:0877-2025237
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