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2015年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
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办公厅,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以及怒江州教育局、财政局文件精神,兰坪县2015年被列入国家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县,招募巡回支教志愿者24人,分配到12个支教点。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募岗位涉及12个幼儿园支教点,共24人。
金顶镇:金凤村、七联村、干竹河村、璋品村幼儿园支教点;通甸镇:福登村、丰华村、黄松村幼儿园支教点;中排乡:大宗村、北甸村、德庆村、小龙村幼儿园支教点;河西幼儿园支教点。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具有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3、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4、品行端庄,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募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兰坪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12月31日,咨询电话0886-3215664。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填写《兰坪县2015年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志愿者招募报名表》。
2、初选:根据招募人数最多1:2遴选面试人员。初选办法按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其次按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其它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先后顺序依次检索遴选,同等条件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若报名人员少于招募人数,招募条件另行通知。
3、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面试以说课、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幼儿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方可进行体检。
5、体检:经面试合格后,取面试成绩前24名,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的时间、地点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本人。体检标准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时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5、集中培训:县教育局将统一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
6、上岗支教:面试、体检、培训结束,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先后顺序,按全县招募名额进行选岗,签订《兰坪县2015年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协议书》。2016年3月1日正式上岗。
三、志愿者待遇及管理
1、按协议要求能履行职责的志愿者,在岗期间由中央财政每人给予1500元/月的生活补贴(每年按10个月计发)。县财政另行补助每人500元/月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每年按10个月计发)。同时县财政为每位志愿者缴纳“五险”。
2、支教点所属中心校负责提供巡回支教志愿者的住房及必要的生活条件。
3、志愿者在服务期内可以参加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招录考试。
4、对招募人员实行协议管理,服务期限2年。
5、服务期间,成绩突出、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经批评教育无效者,予以解除协议。
6、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继续参与招募,进入下一期志愿者。
四、有关要求
1、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及招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监督电话:0886-3211534(兰坪县第二纪工委)。
五、本公告由兰坪县教育局招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兰坪县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