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沧源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改善住建队伍结构,缓解住建系统人才紧缺问题,规范进人渠道,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向全省招聘本年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年未就业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优先。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数1人。具体岗位和专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人,专业:建筑规划类、建筑管理类、建筑工程技术类。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25日上午9:00,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足球场。
(二)招聘方式:招聘方式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要求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登记表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含 证及毕业证,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考生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人员,查实后将不予招聘或聘用。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由用人单位牵头,纪委、人社部门全程监督。
四、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前报名人员需提供《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资格审查合格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经体检合格按我县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市局审批后,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若发现有作风不正,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患有严重传染病的,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直接转为我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