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麒麟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规定,结合麒麟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需进行等额面试的,必须经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方能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聘用。
(二)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资格复审时间:9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人员),9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除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其他人员)。
地点: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区二楼(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南路86号龙潭公园旁)
(三)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9月24日前向麒麟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二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 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四)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7天向麒麟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二次,在资格复审阶段已递补过二次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递补过一次的岗位进行第二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组织面试。递补人员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按类别分设综合类考点和职校考点。综合类考点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所需时间为20分钟。职校考点采用讲课和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在曲靖麒麟职业技术学校面试方案中规定。
(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处理业务的能力。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或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有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宜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侯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监督人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5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应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四)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官对考生评分结束后,计分员收齐全体考官的评分表,当场计算面试成绩,由主考官签字确认。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 50%+〔面试成绩〕× 50%。
2.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6月25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麒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147876
监督电话:曲靖市麒麟区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0874—6177195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