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和《麒麟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则一并进入面试。
2、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
二、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1、9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人员);
2、9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除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其他人员)。
地点: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区二楼(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南路86号龙潭公园旁)
(二)资格复审相关规定
1.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与岗位需求、网络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9月24日前向麒麟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2. 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中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查询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3. 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未就业证明》、已婚人员需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村委会、乡镇、县计生委均应签署意见)》、《准考证》、《档案存放证明》、有加分的考生需出示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一寸免冠近照两张,以上所需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前必须持有,否则复审不予通过。
咨询电话:0874-3147876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