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热烈欢迎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为方便各位考生报考,提高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效率,现就报考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认真阅读《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本通知,详细了解有关招考政策,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考简章,了解职位信息及条件要求后,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合的职位进行报考。
二、允许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6日至197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持有甲类船长、轮机长船员适任证书人员报考招录甲类大副、大管轮及以上的特殊专业职位(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特殊要求执行)。以上人员报考不通过网络报名,采用纸质书面方式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电话沟通(各直属海事局联系方式见附件二),并将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三)通过传真方式至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发送传真后须与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电话确认)。以上人员通过传真方式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职位。如发现重复报考,则取消其报考资格。35周岁以下的大专学历人员具备特殊专业职位放宽学历要求条件的,参照上述方式纸质报名,其他35周岁以下的人员一律通过网络报名。
三、招考简章中各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均必须具备,如不具备不得报考。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3年10月16日前取得,但以下条件除外:
(一)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13年10月及以后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专业英语(外语)八级证书可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到单位报到时提供。
(二)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验船师资格证书可在面试前取得并在面试时提供。
四、限2014年应届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应是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报到证(派遣证)。按正常教学计划在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其毕业后未就业且学校可为其开具2014年度报到证(派遣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限2014年应届生的职位。
五、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且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我国教育部门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也可报考2014年应届生的职位。
六、“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中共党员”的职位。
七、考生可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相关职位,但要求取得第二学位专业的毕业证书(不含辅修证书)。
八、考生必须以本人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报考时必须填写本人取得的最高学历(包括预计于201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的学历)。学历要求仅限本科的职位,只面向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职位,考生本人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有一个学历的专业符合职位条件,可认为满足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其他职位参照上述原则执行。考生须在学习经历栏中填写本人取得的高中及以上所有学习经历。
九、职位对英语的要求按如下标准掌握:
(一)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CET4)合格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2005年以前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
2.2005年以后大学英语四级(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
4.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
5.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
6.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7.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二)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2005年以前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
2.2005年以后大学英语六级(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4.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5.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三)职位中对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要求与上述标准不同的,以职位要求的条件为准。
十、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考公务员不组织专业考试。
十一、网上申报填写注意事项
(一)联系电话:务必请提供有效畅通的手机、家庭电话;应届生如只有学校宿舍电话的,请同时提供有效地1个亲属电话或辅导员(手机),以备联系畅通。
(二)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直至最高学历(含2014年7月前预计取得的),获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请完整填写学习时间、学校、院系、专业、学历、学位等。例如:2008年9月-2012年7月,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学院,轮机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工学学士。
(三)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如所报考的职位要求具有某方面具体工作经历的,请在社会工作经历中该简历段后加括号作详细说明或在备注栏中说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6日。
(四)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
(五)家庭成员情况栏:提供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等亲属信息(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六)服务期未满两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现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请在备注栏注明身份及服务期年限等内容。
(七)如职位条件对英语、计算机、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白皮书)等有要求的,在相应栏中填写,如无法填写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其中:英语证书如有成绩则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者必须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的编号。如:“CET4通过”“CET4-450分“、“本人已持有甲类二副船员适任证书,证书编号:xxxxxxxxx”、“本人已持有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甲类三管轮)”等。
(八)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者,须在“所学专业”栏填注:“专业名称(第二学位)”。
(九)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学科成绩”栏填写所学的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成绩。
(十)报考职位要求在备注栏注明的内容、考生其他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及其他特殊说明事项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特别提醒:无上述内容或填写不详实则为无效申报。经退回仍不及时补充完善的,将不予通过,请广大考生理解并予以配合。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后果自负。
十二、本通知有关事项不适用于长江海事局职位,报考长江海事局的考生请直接与长江海事局联系。
十三、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部门负责,职位要求的条件由招考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
祝广大考生报考顺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