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
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通知
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进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环节。按照公告要求,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等额进入面试)。现将进入资格复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2月5日—7日(星期一至星期三)。
8:30时—11:30时,14:30时—17:30时。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到规定比例。
二、资格复审地点
云南省民政厅6号楼801室(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2016年毕业生公示前不能提供当年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社招人员: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持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单位证明表(附件3);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
(三)定向招聘人员: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4)、《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附件5);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
(四)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
报考人员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若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联系方式
0871—65731330、65731351。
附件:1.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情况
2.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