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扶贫办
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关于开展 201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7〕35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总工会,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满足企业和各类单位用人需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91号)要求,定于2017年2月初至3月下旬在全省共同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促进转移就业 助力脱贫攻坚。
二、活动时间
2017年2月初至3月下旬。
三、服务对象
(一)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实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得到便捷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得到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
五、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州市要结合活动内容和服务对象特点,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发布活动安排,省级将充分利用新媒体“就业彩云南”微博、微信、“云南公共就业服务网”、“云南人社众创网”等全面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大力宣传推广各地先进典型和经验,引导广大农村劳动者接受公共就业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稳定用工,引导中介机构搭建匹配桥梁,扩大活动声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供需对接。各州市要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利用劳务输出机构、驻外服务站,积极主动与上海、广东等省对接,建立滇沪、滇粤对口帮扶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外输出,并结合产业梯度转移、推进新型城镇化特别是各类工业园、创业园、电商园建设等,全方位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将潜在的用工需求转化为现实的就业岗位。要创新服务手段,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招聘会、赶集日下乡活动等的同时,充分运用现代化通讯技术,开展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网上求职、远程招聘等,更加方便快捷地帮助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实现有效对接。
(三)加强精准扶贫。各州市要进一步摸清本地劳动力资源数,已经转移就业劳动力数及流向,可转移就业劳动力数,劳动力培训、转移意愿等情况,建立农村劳动力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实名制,动态化管理,实现培训和转移就业供需精准对接。结合全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抓住春节后黄金时间,以省外转移就业为主攻方向,加大力度开展供需对接,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要做到“面对面”宣传动员,“一对一”帮助转移就业、随时跟踪服务。
(四)加强技能培训。各州市要积极引导劳动者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要统筹培训资源,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五)加强创业扶持。各州市要做好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通过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场地安排等服务,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和其他创业者返乡创业,实现健康发展。
(六)加强权益维护。各州市要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劳动经济权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要高度重视,把今年春风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精心安排,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保障,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州市要结合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活动吸引力,扩展群众参与度,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积极发挥活动的示范效应,最大程度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密切跟踪形势。各州市要利用活动开展的有利时机,强化基础工作,摸清情况和底数,同时密切关注和分析研判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趋势、新变化。加强对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的监测,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四)及时统计总结。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工作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做好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总工会和妇联组织,请于2017年2月10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负责春风行动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于2017年3月24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附电子版)。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就业局
联系人:孙红 陈鹏宇
联系电话:0871-67195793、67195794(传真)
E-mail:2742317786@qq.com/p>
省扶贫办
联系人:孔庆红
联系电话:0871-65126298(传真)
E-mail:1468121620@qq.com/p>
省总工会
联 系 人:李卓坤
联系电话:0871-64144817、64141819(传真)
E-mail:543608982@qq.com/p>
省 妇 联
联 系 人:刘荣森
联系电话:0871-63995533(兼传真)
E-mail:857340141@qq.com/p>
附件:
1.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社部门)
2.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扶贫部门)
3.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4.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扶贫办
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