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民族中学
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校师资力量短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把优秀教师招聘到我校,经州人社局和州教育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高中地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合计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资格;
5.具有与履行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证书。
6.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及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
四、招聘方式
采取学校到云南省教育厅举办的“云南省2017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9:00-17:30
(二)报名地点:云南省教育厅举办的“云南省2017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详细地址: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西区田径场。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户籍证、学历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计算机等级证和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荣誉、奖励证书等。学校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对到招聘现场报名的人员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人员,通知本人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未通过的初选人员,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时间:2017年3月-5月(具体时间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考试方式及分值设置
招聘考试由说课、面试两部分构成。
1.说课。说课由招考学科评委事先确定说课课题,报考者临时抽取课题,学校提供指定的说课资料,报考者在指定场所进行说课准备1小时。其间,不准离开指定场所,不准与他人交谈,不准使用联网计算机,关闭通讯工具。学科招考评委严格按《楚雄州民族中学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说课评价表》给予客观、公正的量化打分评价。说课限时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
2.面试。着重考察教师综合素质、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专业理论素养、言语表达水平、思维品质等。学科招考评委严格按《楚雄州民族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评分表》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六、成绩计算和招聘对象的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说课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结束后,由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报考人员成绩报州人社局和州教育局备查,综合成绩75分(含75分)以上考生,从高分按照1:1通知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协议,坚持择优聘用原则,综合成绩75分以下考生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按通知要求参加各项考试,迟到或缺席者,考试成绩以0分计。
2.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组织实施工作,招聘工作在州人社局和州教育局全程参与监督下进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招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请拨打监督电话投诉,我们会及时调查处理。
招聘联系方式: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8-3122606
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8-6086996
招聘监督电话:学校:0878-3121217、0878-6086177
州教育局:0878-3122846
州人社局:0878-3389685
楚雄州民族中学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