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司法局2017年招聘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为充实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具有西畴县户籍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吃苦,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6年11月 17日及以前出生)至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达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胜任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岗位工作;
4、熟悉电脑操作基本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法律常识;
5、同等条件下,曾担任过人民陪审员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法律专业优先。
三、招聘人数:1人。工作地点:鸡街司法所
四、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进行电脑操作基本知识测试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起至2017年7月18日止。报名地点:西畴县司法局三楼政治处。联系人:曾莹 ,联系电话(0876-7622358 18987622678)。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时间:2017年7月底。
面试地点:西畴县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3、体检、政审及公示。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签署意见。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在西畴政务网、西畴电视台进行聘用前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聘用为合同制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4、聘用为合同制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待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保险: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执行合同制工资管理,实行“一年一签”,聘用后工资标准按每月2500元执行(含五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六、有关要求:
1、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红色底板一寸照片3张。
2、填写《西畴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在考试前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4、严肃招聘纪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西畴县司法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