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双版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于2017年6月28日公布,在笔试成绩开放查询期内,未收到有效的笔试分数查疑申请。按照《西双版纳州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排名及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县、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乡镇岗位(含县、市直属,工作地点在乡镇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00分。
笔试成绩排名请点击附件下载查看。
二、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条件
根据招考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请点击附件下载查看。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27、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州直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在西双版纳人才市场(景洪市易武路17号);景洪市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在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洪市勐混路5号);勐腊县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在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勐腊县勐腊正街)。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如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统一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提前与复审单位联系,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时所需材料
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参加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基本资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所有材料需提交复印件1份,交审核单位留存。
(五)考生承诺确认、单位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现场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考生提交的两份笔试准考证上盖上公章,一份考生持有,另一份交审核单位留存。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时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依次递补一次。
(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三)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由各招聘单位所属人社部门确定。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2122475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2131449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8129178
附件:
附件1:2017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排名.xls
附件2:2017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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