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18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补充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弥勒市2018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紧缺人才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时,如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可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其他事宜按《弥勒市2018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补充公告由弥勒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