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文件)和《楚雄州卫生计生委2018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经楚雄州卫计委、州委编办和州人社局批准,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拟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紧缺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岗位 类别 | 招聘岗位条件 | |||||||
性 别 | 生 源 地 | 年龄 | 学历 | 学历 类型 | 学位 | 毕业年份 | 专业 | |||
医生 | 3 | 专业技术人员 | 不 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二本及以上 | 全日制 | 学士学位 | 应届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方式:本单位组成招聘考核组,由楚雄州卫计委统一组织参加云南省教育厅举办的“云南省2018届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昆明医科大学专场双选会”,进行现场招聘。
时间: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9:00—16:00
(笔试和面试时间现场通知)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二)程序: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根据招聘条件提供身份证、真实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确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3.现场考核。考核分为面试和理论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50%,专业理论考试占50%。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及相关能力,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对报名岗位认知程度、求职动机等综合素质。
(2)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组成,应了解精神病学科方面的精神医学基础知识。
4.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理论考试成绩×50%。
5.成绩公示。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现场进行公示,确定拟招聘人选。
6.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在合格成绩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作为考生所在院校毕业开具报到证的依据。
7.体检、考察。应聘人员毕业后,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配合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按成绩依次递补。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档案材料视为考察不合格。
8.聘用手续办理。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楚雄州精神病医院人事科0878-6169670
传真:0878-6169656
联系人:王老师15096482791
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
邮箱:77693891@qq.com
五、纪律要求
(一)由州卫计委人员全程进行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人事部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请致电楚雄州卫计委0878-3389651、0878-3389387或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反应。
楚雄州精神病医院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