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大姚县地方税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依法办事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税费征收及行政管理3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能熟练学习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符合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7.在县城内能自行解决吃、住等基本生活条件。
8.具有计算机专业技术,能够安心工作一年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薪酬待遇
1.招聘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的,在一个月之内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为330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应承当的社会保险费用)。同时,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合同签订按相关政策执行。
2.招聘人员工作期间在职工食堂就餐享受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3月25日。
2.报名地点:大姚县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股(大姚县地方税务局5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如下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招聘结果→体检→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1.提交《大姚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
2.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彩色免冠红底版小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大姚县地方税务局公告栏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在大姚县地方税务局公告栏上公示。
(四)公示招聘结果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拟聘用人员按照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不购买社会保险费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大姚县地方税务局报到。拒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张静
联系人电话号码:15987811952、0878-6222047。
大姚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