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县人社局同意,县环境保护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依法办事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3.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4.学历: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符合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
(二)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在一个月之内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县环保局根据工作能力适当增加岗位补贴,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合同签订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4月20日
2.报名地点:大姚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在县体育馆旁、原质监局办公楼3楼)。
3、报名联系方式:顾洪瑛,电话:6211747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如下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1.提交《大姚县环保局2018年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
2.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彩色免冠红底版小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大姚县环保局公告栏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在大姚县环保局公告栏上公示。
(四)公示招聘结果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1个月。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大姚县环保局报到。拒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县环保局2018年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
大姚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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