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公告
为认真做好2018年我县乡镇中学招聘特岗教师面试考核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昭通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之规定,特就盐津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盐津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就业登记证(报到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2018年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但办理录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已盖章的《2018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证件及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其中报名表和就业登记证(报到证)要收取原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本人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本人必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受理。
(三)考前准备会。所有已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考生必须在2018年7月23日晚上7:0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参加考生考前准备会。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见考生须知。
二、面试对象
参加面试对象为报考我县乡镇中学特岗教师岗位,经过2018年昭通市特岗岗位招聘教师报名笔试后,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经审核确定已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
三、面试内容
应聘初中教师特设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岗位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现行的初中教材。
四、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原则。
(三)坚持接受社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原则。
(四)坚持回避原则。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近亲属(配偶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关系的应当回避;面试考生认为与面试考官有厉害冲突、不可能公正考核的,考生可以提出回避请求,经调查属实,考官应回避。
五、面试方法
(一)此次招聘教师面试考核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家组评分不设保底分,按有关评分标准执行。
(二)面试工作在盐津县教育局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设立命题、考评专家库。针对此次面试的科目和层次,命题专家组由11人组成,考评专家组14人组成,成员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六、面试程序
(一)面试者采取抽签的方法确定说课题目,面试考生根据面试时间安排进行封闭,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
(二)考生在封闭状态下制作说案。说案制作时间为90分钟,时间一到考场工作人员收取说案及教材,在面试考生说课前30分钟将说案返还给考生。
(三)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面对评委只能说自己的考号,不能说自己的姓名,从面试考评组组长宣布“说课开始”时计时,说课时间为15分钟。说课终了时间到,考生必须停止,不得延时,延时1分钟,扣除应得分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考生说课完毕要向考评组长说明“说课完毕”。
(四)考评专家组按照《说课评分办法》要求打分,记分人员对专家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五)面试结束,考生听考评专家组长宣读完面试得分并签字确认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面试考生必须服从面试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抽签、封闭,不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生一经抽题即进入封闭,封闭期间自觉交出一切通讯工具(如:手机、传呼机等),由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登记后代为保管,面试完毕后领回,拒绝交出通讯工具者,以面试违纪论处。
(三)除考点提供的教材外,面试考生一律不准将教学参考书和其它书籍带入制作说案现场,一经发现,以作弊处理。
(四)面试考生在等待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的地点休息,不准高声喧哗。
(五)面试开始后,考生迟到1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2018年7月25日公布面试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名单,同一学科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则加考面试,以最后面试成绩的高低取舍。2018年7月25日早上,对进入拟录人员名单的考生进行体检。2018年7月25日下午15:00在盐津县教育局九楼会议室组织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如遇相同分数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对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其它
(一)面试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保密、人社和社会的监督。
(二)各面试工作组成员一律采取封闭式管理。
(三)以上面试方案的解释权在盐津县教育局招聘各类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0870---6621022),如有变更,以书面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