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2018年
社会在职人员招考公告
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2018年社会在职人员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考人员数量及编制
拟招考不超过30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机关编制内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的竞争性,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招考人数可能适当调整,具体确定的招考人数将在后续公告中明确。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经济金融相关专业毕业的社会在职人员或具备2年以上银行、证券及保险等金融机构相关从业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18年7月20日。
(三)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应具备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内院校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学信网验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应在本公告发布日前已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1982年7月20日至2000年7月19日期间出生);
5、具备扎实的金融、经济知识基础和较好的宏观分析能力,专业或工作经历适合中国人民银行工作需要;
6、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7、具有北京市户籍;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从人民银行辞职不满三年、曾被人民银行辞退的人员,以及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联系方式
报名环节之后所有对外信息网上发布将采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网站(http://beijing.pbc.gov.cn/)作为唯一途径。招考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招考联系及咨询电话:010-68559067
招考工作邮箱:zhaopin@bj.pbc.gov.cn(只用于招考联系、咨询,不接收简历)
二、报名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邮寄纸质资料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待来访。报名者需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资料,如只进行网上报名或只邮寄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至8月8日(共20天),邮寄材料只接受快递投递,不接受平信或挂号信。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资料。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委托智联招聘开展,报名人员登录智联招聘网站首页(https://zhaopin.com/),注册网站用户,点击本次招考链接进入报名专区登记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确保姓名、出生日期、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邮件、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因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因联系方式有误在招考过程中联系不到本人的,报名者自行承担责任。
2、邮寄资料。邮寄报名资料包括本人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英语能力证明材料。
邮寄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人事处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9号
收件人:2018社会招考
邮编:100045
报考人员应对参加招考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综合考虑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审查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网站将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并以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笔试事宜。
三、笔试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经济金融相关知识考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唯一有效的身份证明,护照、港澳通行证、驾照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身份证明)。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按照与拟录用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组织实施。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并应携带通知时要求的相关材料。
面试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综合考虑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个人素质、工作经历和业绩等因素,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核和录用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通知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同时,还将赴拟录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核实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将与体检和考核都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签订录用协议。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或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拟录用人员弄虚作假的,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身体或心理状况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无法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依据有关试用期管理规定取消其录用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