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促进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名。具体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名额
(一)岗位性质
聘用制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从事办理案件的辅助工作和检察行政事务工作。
(二)招聘名额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符合检察机关工作所需要的政治条件,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聘用制书记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且能熟练运用电脑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等相关工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2019年3月1日);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6、同等条件下,转业军人、法律专业、通过司法考试、有驾照、有计算机相关证书资格、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者和爱好新媒体宣传工作者优先聘用;
7、户口所在地不限,招聘单位不提供住宿,自行在蒙自市解决住宿;
8、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需经原单位同意,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
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每人每月应发工资为3500元(含五险费用)。
四、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5日,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各类证书原件、五分照片二张到蒙自市人民检察院504、509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3722082。
(二)程序
1、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秘知识等。满分100分,笔试及格(60分)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及格(60分)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由招录小组组织进行。
3、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招录后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5、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聘用期限为一年一聘)和《保密协议》。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