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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面试方案

[日期:2019-05-24]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为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办)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一并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二)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2天(不含通知之日)内,按《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八条第(三)项第3款的处理方式处理。

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造成岗位空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处理:

1.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为2人的,递减招聘计划人数1人,按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1:2的比例进行面试招聘1人;

3.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为3人的,不递减招聘计划人数,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2人。

出现上述情况,由市委办确定并做出书面说明,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为4人及以上的,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市委办提交《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处理:

1.面试人数为1人的,递减招聘计划人数1人,等额进行面试招聘1人;

2.面试人数为2人或3人的,不递减招聘计划人数,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招聘2人。

出现上述情况,由市委办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人数为4人及以上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由市委办负责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名考生30分钟。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市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

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入围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由9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在面试开始前从面试考官小组中抽签确定6名考官与主考官共7人组成当前场次面试考官,其中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60%。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前5天由市委办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置面试考场,根据需要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备考室、医务室,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等席位。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5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剩余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按四舍五入取舍)。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1.有笔试政策性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政策性加分)÷3〕×50%+〔面试成绩〕×50%。

2.没有笔试政策性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三)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九、考察、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2019年3月26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由市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委办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市委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 0874—3100103

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人事科 0874—3124342

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组 0874—3115008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0874—3128969

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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