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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0-05-17] 来源: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网站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考虑考试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确保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实施,结合学院实际和前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改版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为学院选拔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宣传部、监察审计处、相关系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办公室下设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技术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仲裁组、纪检监察组和疫情防控组七个工作小组。

1.命题考务组

工作职责:负责考试大纲制定、组织命题、制作并发放准考证、开展考试、阅卷、成绩登统等考务工作。

2.招生录取组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招生简章、考生报名咨询、考生资格审核、考生信息汇总、制定录取规则、完成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相关数据上报工作。

3.技术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远程测试平台、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与维护,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确保网络的畅通。

4.宣传报道组

工作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政策及招生录取信息发布工作。

5.仲裁组

工作职责:负责对考试招录过程中提出的异议进行裁决,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6.纪检监察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的开展;受理各类咨询和投诉。

7.疫情防控组

工作职责: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云南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要求,强化对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统分工作人员和场所的防疫管理。对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考前连续14天健康监测,工作期间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期间如发现发热(37.3℃以上)或有其他呼吸道症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就医,不得参与工作,保障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

(一)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420人。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类型 科类 专业代码 专业代号 计划数 招生对象要求
药学 高职单招 单招文理兼报 620301 01 51 110  
药学 高职单招 单招三校生兼报 620301 01 51 建议药学类专业报考
药学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文理兼报 620301 11 4  
药学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三校生兼报 620301 11 4 建议药学类专业报考
口腔医学技术 高职单招 单招文理兼报 620405 02 69 150  
口腔医学技术 高职单招 单招三校生兼报 620405 02 69 建议医学类专业报考
口腔医学技术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文理兼报 620405 12 6  
口腔医学技术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三校生兼报 620405 12 6 建议医学类专业报考
眼视光技术 高职单招 单招文理兼报 620407 03 75 160  
眼视光技术 高职单招 单招三校生兼报 620407 03 75 建议医学类专业报考
眼视光技术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文理兼报 620407 13 5  
眼视光技术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三校生兼报 620407 13 5 建议医学类专业报考
合计:         420  

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云南省普通专科批次统招计划。

四、报考条件

通过2020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应(往)届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考生报考时,请参照招生对象要求进行填报。

五、考试费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精神,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高等院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费和单招考试费。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报名方式: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名,并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三)报考我院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一个专业,如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不再进行志愿调剂。

七、申请免试入学

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就读高职(专科),严格按照《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进行,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报考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免试资格等相关问题请直接与学校联系。

八、考试办法

2020年云南省普通高中生参加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直接依据云南省教育厅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择优录取,不再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和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采用网络远程测试,不再进行现场测试。

(一)考试对象

2020年报考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的中职毕业生和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二)考试目标

依据单招专业的特点,优化考试大纲,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综合考查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全面、准确地反映考生的素质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科学选才。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采用无纸化网络远程测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测试平台操作说明详见《2020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单招考试考生告知书》。

考试时间40分钟,题量为50题客观单选题(每题4个选项),每题4分,总分200分。

(四)考试相关时间

1.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9日 上午8:00——5月22日下午18: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hwzy.cn/,对是否参加测试进行确认操作,并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2020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单招考试考生告知书》及准考证。系统将于5月22日下午18:00自动关闭,未按时进行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

2.5月23日考试系统对考生开放模拟考试演练。

3.5月28日 上午9:00——9:40 正式考试。

(五)考试大纲

1.语文(占20%)

考查重点:

(1)基础知识,包括语音、文字、词汇、语法知识、修辞、标点符号运用、中外名家名作及其文学常识。

(2)阅读与分析,包括现代文阅读和文言文阅读。能准确地阅读、理解作品,能够比较准确地分析文章的思想内容、情感、观点和写作手法、修辞运用,具备一定的文学鉴赏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除此,文言文能掌握难度适中的文言词语、句式与特殊语法现象、翻译词句、了解典故或成语的出处和意义。

2.数学(占20%)

考查重点:数、式、方程与不等式;集合与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统计初步。

3.英语(占20%)

考查重点:词汇与语法结构,全面测试考生英语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借此判断考生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程度,为今后进一步提高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打下基础。

4.政治(占20%)

考查重点:职业生涯与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

5.职业能力(占20%)

考查重点:医学常识、医学人文精神、医学伦理知识。

(六)试卷的呈现

采用无纸化网络方式进行,全部为标准化试题,考生通过在手机上安装APP答题,需要身份验证。

(七)成绩认定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即作为报考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的中职毕业生和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的单独招生考试成绩。

(八)其他事项

1.对于首次采用网络远程考试,针对考生、网络、服务器等因素可能造成的意外情况,处理方法参照《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2.为确保本次考试的成绩的真实有效,学院为本次考试成立仲裁组,对考试中的可能产生的争议进行仲裁,最终结果以仲裁组仲裁意见为准。

九、录取办法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院招生督查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学院高职单招依据云南省教育厅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排位顺序原则,根据各科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2.中职毕业生和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政治、职业能力、数学、语文、英语排位顺序原则,根据各科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3.体检标准: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要求五官端正、无色盲、无色弱。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能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药卫生类专业。

(二)录取公示

1.拟录名单公示:6月4日—6月10日完成高职单招公示确认。

考试结束后,各高职单招院校根据招生章程按计划确定拟录名单,第一批拟录名单于2020年6月4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

2.确认录取流程

(1)确认时间:2020年6月4日—6月9日,各高职单招院校按照考生1月填报的志愿,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名单,由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多轮次公示及确认。上一轮公示确认完成后,如仍有高职单招院校未完成计划,则在未公示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进行下一轮公示确认(同一名考生只能被同一所院校公示一次,上一轮公示单招确认的考生不得列入名单内),确认时间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布。

(2)确认方式:考生登录工作网(www.ynzs.cn或www.ynzk.cn),在网上自行选择拟录院校专业确认或放弃高职单招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未按时参加拟录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批次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根据考生情况,可采取2种方式进行确认:

已经开学并在校就读的应届毕业考生,报名确认点为本人就读学校的,由本人在工作网上选择拟录院校专业,并在截止时间前,携身份证件到报名确认点打印确认表,交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后,完成签字确认。考生应认真核对确认表信息,无误后方可在确认表上签字。只有考生在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由确认点盖章的单招拟录确认结果,才能视为有效结果。

其他考生须在确认截止时间前,由本人在工作网上选择拟录院校专业,使用高考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按照规定格式向报名确认点发送确认申请短信。确认结束后,考生应登录工作网,查询确认结果,如确认结果与确认申请短信不一致,应尽快联系报名确认点更改。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确认申请短信格式另文通知。

注意:考生高考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可登陆工作网个人信息页面查看。如联系电话不能正常使用,应于5月31日前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修改。

3.拟录确认要求:

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于本轮次规定确认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确认提交。考生本轮次确认参加单招后,不得再参加下一轮次的公示及确认。

网上确认应由考生本人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进行确认。如发现违规更改考生信息的人员,一经核实,交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单招确认名单公示:2020年6月10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确认名单。

5.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学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内容
2019年11月15日—11月25日 高考报名。
2019年12月26日前 院校招生章程、考核方案、考试大纲、招生计划上报审核。
2020年1月10日至1月13日 单招报考。
2020年5月23日至5月31日 组织考试。
2020年6月4日至6月9日 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2020年6月10日前 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确认名单
2020年9月 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杏林路)

邮编:661199

学校网址:http://www.hhwzy.cn/

招生咨询:0873-3643417,3649578

考务咨询:0873-3057598

考试技术支持:

1.咨询内容:仅限对保障考生正常进入测试系统问题进行操作和技术解答,不提供招生和考务咨询。

2.咨询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咨询电话:0771-3925092,3186885,3389387

4.技术服务:QQ①群: 791604775

QQ②群: 793576357

纪检监督电话:0873-3057531

单独招生考试考生QQ群:704811773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20年5月15日

来源:http://www.hhwzy.cn/info/1078/33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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