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其中之一:(1)失业人员中的城镇登记零就业家庭人员;(2)失业人员中残疾人;(3)失业人员中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有失业证,失业时间在一年以上;(5)建档立卡贫困户。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28日;报名方式:将《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发送至bnsfxc@126.com邮箱。
咨询电话:2122207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
(二)面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提交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面试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察
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做出综合评价。
(四)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三、其他事项
人员聘用后,工资福利按招聘单位薪酬管理规定执行,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docx》
来源: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30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