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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通知

[日期:2021-02-28] 来源: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云南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常态化下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工作,避免疫情给考生申请复核带来影响,确保相关工作安全平稳进行,根据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实现考生“零接触”提交复核申请,始终把老师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成绩复核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工作原则

为保障考生和老师的健康安全,我校成绩复核工作严格遵循“师生零接触”的原则,采用网上申请方式,复核程序按照《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执行。

三、工作流程

(一)成绩复核申请时间

2021年2月26日上午11:00~28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成绩复核申请方式

采用考生网上提交复核申请方式,不接受现场及其他方式申请。

网上复核申请操作步骤:

1.考生进入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stuyz.ynu.edu.cn/),根据提示完成注册并登录。

2.选择“成绩复核申请”模块,最多可勾选两个科目申请复核,勾选后填入自估分数及申请复核理由。

3.点击下载《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此表请考生本人手工填写并签字后拍照或扫描并转换为pdf文件上传到系统中。我校将存档备查。

4.点击提交完成成绩复核申请。

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的考试成绩进行客观分析和正确评估,理性提出复查申请,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2)每位考生申请复核科目原则上不超过二门。

(3)自估分数和申请复核理由不能为空。

(4)《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请务必手工填写并签字,上传格式必须为pdf文件。

(5)复核工作采取“一次性”原则,即每名考生在规定的复核期间仅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一次申请可包含最多2个科目复核,不允许多次重复提交申请。

(6)2月26日~28日成绩查询和复核期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研招办将专门安排老师进行电话和邮件值班,解答考生在成绩查询和申请复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值班电话及邮箱:0871-65033837,yuyzb@ynu.edu.cn。

(三)复核工作

统考科目复核申请由我校收集汇总后上报,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进行统一复查,复核工作人员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组成,复核工作预计在学校正式开学后一周内(3月4日-3月10日)完成。

自命题科目复核内容仅限对答卷的漏判、漏统、错统和卷面各项累计分,包括小项累计分、总分及卷面成绩与公布成绩是否相符。不受理重新评卷(评分),不受理查阅评卷(评分)宽严幅度。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四)复核结果公布

成绩复核结果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若考生成绩有误,学校研招办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并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考院相关规定上报云南省招考院予以修正,其他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秉承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我校硕士研究生成绩复核工作。感谢各位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支持、理解和配合!也祝各位平安健康!

附件: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5日

附件

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大学各类研究生招生考试,含博士、硕士和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校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办法以云南省招考院公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条 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四条 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按照本管理办法申请复核。

第五条 成绩复核仅限对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校自命题科目答卷的漏判、漏统、错统和卷面各项累计分,包括小项累计分、总分及卷面成绩与公布成绩是否相符。不受理重新评卷(评分),不受理查阅评卷(评分)宽严幅度。

第六条 每位考生申请复核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得超过二门。

第七条 申请复核程序:

(一)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时,我校将公布当年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考生必须于《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需按照《通知》内要求的流程进行操作,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受理考生复核申请后,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3到4名工作人员组成复核组,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考生试卷进行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四)复核结束后,研招办会及时将复核结果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查询。

(五)若经复核,考生成绩有误,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须于复核工作结束后的1周内通知考生本人,并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考院相关规定上报云南省招考院予以修正。

第八条 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再受理考生的再次复核申请。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后开始实施,由云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0日

来源:http://www.grs.ynu.edu.cn/info/1008/35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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