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
招聘人数:20人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4日
招聘条件: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云南省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规定》
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
关于公开招聘道路交通运输协管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辖区内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管理,巩固脱贫攻坚建设成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交通路运输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进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范围、对象及人数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大专以上学历应聘的,其年龄条件可以放宽到35岁;
(三)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六)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道路运输管理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本次招聘人数:20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4日(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4:00-17:30分);
2.报名地点: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综合办;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由本人亲自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
(1)需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特殊技能的需提供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退伍军人报考的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人武部出具的退出现役登记证明);
(3)近期同底(红底)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个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由本人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报考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因为违法犯罪受到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疾病、不良嗜好或者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6)不适合从事道路运输管理协管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7)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对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影响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特殊加分政策
本次招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加10分,相关加分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否则不予受理。
(四)考试
本次考试由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两次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云南省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规定》;
(3)准考证领取:2021年3月15日;
(4)笔试时间:2021年3月16日早上9点-11点;
(5)笔试地点: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
(6)考生必须提前15分钟携带本人身份证对号入座考试。
2.面试
笔试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2021年3月17日早上9:00进行;
(2)面试地点: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
(3)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9:00前到达面试考场报到,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报考人员实行代码制,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6)本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报考人员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7)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特殊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岗位出现成绩相同不能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3.综合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以最终总成绩排名前20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所需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的,采取加试的办法决定。
四、体检
(一)体检在县级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导致报考人员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核发。试用期满,正式聘用月薪为基本工资1400元+考核工资,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不提供住宿。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所有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通告由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70-6128168
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
2021年3月11日
来源:http://www.weixin.gov.cn/subsiteIndex/toPage?subsiteFlag=weixinmain&subsiteId=1&newsClassId=6415&pageType=view&objectId=27241&extendData=article&pageSize=5&start=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