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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日期:2021-03-19] 来源:玉溪人才网

关键信息

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24人

学历:大专即可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8:00—3月27日23:00止


 

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强化凤凰街道社区基层队伍建设,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推进建设出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城市基层治理水平,按照红塔区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补充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玉红办通〔2018〕55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试行)》,结合我街道社区工作实际,凤凰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4名,现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报名、笔试和面试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凤凰街道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

序号 所属社区 招聘计划(人数) 学历要求 工作经历要求 其他要求
1 瓦窑社区 3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不限 对应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 葫芦社区 2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不限 对应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3 灵秀社区 1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不限 对应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4 城市社区 18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不限 包含:高龙潭社区、教育社区、泷水塘社区、葫田社区、葫泉社区、红塔社区、胜利社区、广场社区、文秀社区、紫艺社区(由凤凰街道统一分配)
合计 24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红塔区户籍,或居住在红塔区且持有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报考瓦窑社区、葫芦社区、灵秀社区的,需具备对应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由所在社区开具证明;

9.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与社区工作人员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关系的,分配岗位不得在亲属所属的社区;

10.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1.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予聘用:

1.公职人员、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被司法机关侦查、起诉的;曾受过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受过开除党籍处分的;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区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曾经从事过社区工作,因有不良行为被劝退或者辞退的;

7.列为失信人员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 )、“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玉溪那点事”微信公众号(ynyxnds)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8:00—3月27日23:00止,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经审核人员确认后,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3.采用网络报名:关注“玉溪招聘网(yx0877zp)”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底部菜单点击【招聘平台→进入在线报名】或回复【在线报名】进入报名页面,登录/注册后按照提示完善《岗位报名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身份证、户口薄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暂住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由考生所属社区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证明、亲属回避承诺书、小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png格式),再选择岗位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材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考生收到短信回复,考生请按照短信提示进行在线缴费,缴费完成后即报名成功。

4.准考证打印:报名结束后,考生可按照短信提示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期间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关注网络公告或未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请注意避开网络拥堵高峰时段,合理安排时间,以便顺利报名。

6.资格审查

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应聘条件,对考生填写的《岗位报名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书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大纲及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8.报名考试费用: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成功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收取50元报名考试费。

9.报名咨询电话:0877—6100009 0877—6243366

13887761000(郭老师)、13708675193(王老师)

(三)组织考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权重各占50%,综合成绩为100分。

2、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题型为全客观题。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数和考生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 : 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考官当场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进入体检政审公示环节。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和考察

由街道参照新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及《关于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的通知》(玉红组发〔2019〕3号)执行,政审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程序。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入职

对体检及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街道按工作需要分配到各社区,对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有异议、影响入职的,应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使用。

三、管理与待遇

入职人员的管理与待遇按照《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玉红办通〔2018〕55号)及文件配套的四个办法执行。四个办法为:《红塔区社区工作者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试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半年,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制度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待遇为:基础工资2100元+社会保险补贴800元+绩效奖励约630元(绩效奖励根据实施意见、配套办法要求及考核情况发放)。

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确定使用后,使用期到社区本届届期满为止,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继续使用。如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参选、招聘或其他继续留任的方式留任;如不符合条件的,按照辞职或离任规定处理。

四、重要提示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监理管理。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笔试环节需提前3天申领“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其中:“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玉溪人才网将发布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在参加各环节考试前,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五、招聘纪律

(一)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入职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亲属所属的社区。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附件一:岗位报名表

附件二:亲属回避承诺书

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日

来源:https://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0870351&cateid=3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shasha511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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