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院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学院招就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纪检部门和各系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及其他重大事宜。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 亮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石 红、杨家晔、李冠宏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培新、颜蕉生、朱云佳、陈科春、袁自寿、高 翠、郭 俊、贾俊峰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对外发展处,办公室主任由招就处处长兼任,成立履行其相应职能的单独招生专项工作组:成立命题组、考务组、面试专家组、招生录取组、安全保密组、后勤保障组、综合组、纪检监督组。
二、疫情防控
(一)工作小组
为保障本次单招考试的正常运行,学院为应对当下疫情成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1、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继先、董 亮
副组长:石 红、杨家晔、李冠宏、刘亚彬
职能职责:协调指挥全院总体工作。按照业务模块,包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细分为以下工作组。
2、组织保障工作组
组长:孙继先
执行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副组长:陈科春
职能职责:对各部门业务运行、干部人事协同、工作效率、质量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
3、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长:董 亮
执行部门:办公室、财务处
副组长:张雪梅、李莎曼
职能职责:对疫情防控、单招工作运行做全局指挥部署、提供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
4、宣传舆情工作组
组长:石 红
执行部门:宣传部(统战部)
副组长:张培新
职能职责:开展疫情知识宣传、信息对外发布、舆情监控、心理疏导工作。
5、单招考试及教师防控工作组
组长:杨家晔
执行部门:教务处、科研与产学合作处
副组长:颜蕉生、王丽萍
职能职责:做好单招考试中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做好教职工健康状态管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
6、后勤管理及防控物资工作组
组长:李冠宏
执行部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招生与对外发展处
副组长:袁自寿、李 辉
职能职责: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隔离条件保障,做好第三方服务人员健康状态管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
7、纪检监督工作组
组长:刘亚彬
执行部门:纪检处、工会
副组长:郭 俊、杨学院
职能职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纪律监督巡查工作,保障单招工作推进的效率,惩处违纪违规行为,收集处理疫情防控工作和单招工作中教师员工的意见建议或突发诉求,做好下情上达工作,联系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兄弟单位争取疫情防控的各项支持援助,做好上情下达工作。
(二)单招考试准备
1、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
调整预算用于疫情防控,设置专项资金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
2、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做好口罩、酒精、洗手液、消毒剂、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储备。
3、返校单招工作教师员工情况摸底
严格落实“人盯人”措施,对返校参与单招考试工作的教师员工返校前 14 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云南省学校师生员工新冠肺炎健康风险判定标准》,结合个人上报的旅居史和健康状况数据,严格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措施,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并将其作为返校的评判依据。重点排查国内重点疫区及境外回国师生员工,分拣出高风险、中风险人员进行跟踪监控、心理疏导和教学弥补;通报、公示符合返校条件的低风险人员,分清批次,做单招准备。
4、考试期间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所有参与本次单招考试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期间如发现发热(37.3℃以上)或有其他呼吸道症状的工作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处理期间不得参与工作。在学院设置隔离室,在命题、监考及评卷阶段严格按照学院防疫工作要求处理好本次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
5、落实对接协调
做好上级部门、同级部门和兄弟院校的沟通联络工作,充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发挥好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最新信息和经验,联系各级部门对学院疫情防控给予指导与支持,明确应急处理及上报流程,邀请区校地办、区卫健委等部门到校参与演练和开学评估。
三、考试方式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 分、B等16分、C等12分、 D等8分,以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成绩为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学院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公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量化成绩。(详见学院官网公告)
2.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及总分:采用实操考核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
(2)测试大纲:参照《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大纲》(详见学院官网公告)。
(3)测试时间:2021年4月7日10:45-11:30。
(4)测试形式:网络远程测试。
(5)测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残疾证、准备好远程测试所需设备及软件,并按照《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线上考试操作指南》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
职业技能实操测试科目为:素描和速写。
素描: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造型能力(构图、结构、比例、透视、体积、空间、明暗、质感)和表现能力。
速写: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对风景、建筑、人物的动态(结构、比例、透视)、画面构成关系、人物动态组合与道具及环境的感知能力和表现能力。
(6)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确定:由职业技能测试专家组的每位专家打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成为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3.考生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分+职业技能测试分=考生的综合得分,作为考生的单独考试总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考试22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1.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科目:采取综合试卷答题方式进行,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80分、数学70分,英语70分,共计三科、总分220分;社区康复专业、艺术专业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110分、数学110分,共计两科、总分220分。
(2)考试方式:远程网络测试
(3)考试大纲:参照《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文化素质考试大纲》(详见学院官网公告)。
(4)测试时间:2021年4月7日10:00-10:45。
2.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及总分:采用实操考核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
(2)测试大纲:参照《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大纲》(详见学院官网公告)。
(3)测试时间:2021年4月7日10:45-11:30。
(4)测试形式:网络远程测试。
(5)测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残疾证、准备好远程测试所需设备及软件并按照《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线上考试操作指南》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
(6)职业技能实操测试科目为:素描和速写。
素描: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造型能力(构图、结构、比例、透视、体积、空间、明暗、质感)和表现能力。
速写: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对风景、建筑、人物的动态(结构、比例、透视)、画面构成关系、人物动态组合与道具及环境的感知能力和表现能力。
(7)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确定:由职业技能测试专家组的每位专家打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成为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3.考生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分+职业技能测试分=考生的综合得分,作为考生的单独考试总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三)模拟测试
为让本次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顺利进行,学院将在正式测试前进行一次考生模拟测试,模拟测试时间为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上午10:00,请广大考生注意模拟测试时间,详细阅读《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线上考试操作指南》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模拟测试。
四、考试命题及试题保管
(一)命题人员、考务工作人员及涉题人员负有相关安全、保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二)学院与命题教师签订保密协议书,在命制试题工作中,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不得让其他人员接触到试题,与试题有关的原始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三)单独招生考试开考的前两天,试卷送至学院试卷保密室,由教务处按规定保管。考试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泄密后果。考试前由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指派的工作人员进行考试工作培训及演练。
(四)考试命题及试题保管工作,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纪律监督组负责整个过程的监督和监管。
五、考生资格
考生按照3月报考我院志愿参加考试,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学院不再接受补报名。
六、考试时间及公示确认
考试时间:
4月9日星期五
文化素质考试9:00-12:00
职业技能测试14:00-17:00
拟录名单公示和公示确认时间:4月15日
七、公示、确认及录取
(一)拟录名单公示
第一批拟录名单于2021年4月15日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
(二)公示确认及录取流程
1、录取原则: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院确定的招生计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确定考生拟录名单,上述考生,缺考任意一项(或考分为零分)均不能被录取。
2、录取程序
(1)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排序情况,按单独招生计划“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名单将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上报省招考院,同时在我院官网上公示。
(2)我院单招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单招申请。
(3)报考我院的单招考生按云南省招考院公布的查询时间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查看网上公示的拟录名单,确认预录情况。
(4)我院单招拟录名单上报后,不对拟录公示名单进行增减。
(5)2021年3月23日9时—3月29日18时单招确认。
确认方式:在确认截止时间之前,考生登录工作网(www.ynzs.cn 或 www.ynzk.cn),在网上自行选择拟录院校专业确认或放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未按时参加拟录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本轮次高职单招资格。根据考生情况,可采取 2 种方式进行确认:
A.已经开学并在校就读的应届毕业考生,由本人在工作网上确认,并在截止时间前,携身份证件到本人原报名确认点打印确认表,交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后,完成签字确认。考生应认真核对确认表信息,无误后方可在确认表上签字。只有考生在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由确认点盖章的单招拟录确认结果,才能视为有效结果。
B.其他考生须在确认截止时间前,由本人在工作网上选择拟录学院专业后,使用高考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按照规定格式向学院确认点发送确认申请短信。确认申请短信格式见拟录确认通知。
考生高考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可登录工作网个人信息页面查看。如联系电话不能正常使用,应于 3 月 29 日前及时与我院确认点联系修改。
确认要求: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于本轮次规定确认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确认提交。考生本轮次确认参加单招后,不得再参加下一轮次的公示及确认。
备注:考生确认申请短信和确认表由我院确认点保存至少半年。
确认应由考生本人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进行确认。发现违规更改考生信息的人员,一经核实,交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经过考生确认后的预录取名单,于2021年4月15日前在招考频道网上公示。
(7)公示结束,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我院在完成投档录取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凡被 2021年高职单招确认名单公示的考生,不再发放普通高考统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准考证,不得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及录取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相关事宜
(一)参加单招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否则不能参加录取。
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标准和实施细则,普高体检由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安排。
(二)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21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单独招生录取考生进校后不得转换专业。
九、应急预案
单招考试筹备及考试期间,一旦发现参与单招工作的教师员工中出现发热和呼吸道等可疑症状时,其周边所有教师立即戴好医用口罩,可疑症状教师立即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周边教师拨打学校医务室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医务室接到电话后及时派出医务人员到原地查看可疑症状教师的情况,并将其带离至指定区域进行复查。其他教师继续工作,不得离散。医务人员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将可疑症状教师送至医院就诊。若需送诊,由医务人员联系专用送诊车以及值班老师。陪同就诊人员及时向学院反馈就诊情况。等待医院就诊结果反馈后,疫情防控工作组根据情况再行安置。
负责小组: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董亮。
十、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871-68223279 0871-68222270
传真:0871-68223279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吴家营街道万峰街1606号
邮编:650500
学院网址:http://www.yntjzy.cn/
Email:236357404@qq.com、248315423@qq.com
QQ:236357404、248315423
单招考试微信二维码:
监督电话:0871-68222230
十一、方案执行
本方案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遵照执行。
附件1/attached/file/20210406/20210406150240_9333.docx
来源:http://www.yntjzy.cn/show.aspx?cid=146&id=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