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
2021年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紧缺人才1名。
现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18:00。
地点: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行署大院内)。
2021年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学研究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普洱市教研队伍建设,改善教研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2021年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紧缺人才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简介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所属教育科学研究所为基础教育教学提供服务。主要承担着全市中小学、职业中学、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师培训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其中2021年普洱市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引进入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2.非应届毕业生。
3.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前已被普洱市委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4.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人员。
三、招聘岗位
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专业要求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类等相同相近专业。
四、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招聘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1)请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投到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的报名邮箱(pesjks66@126.com)。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现场报名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18:00。
地点: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行署大院内)。
由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安排专人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二)审核方式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其中2021年毕业的考生须持学校开具证明材料参加现场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待正式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审核通过人员按程序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由审核小组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解释权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证件审核
(1)网络报名人员在面谈考核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自荐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毕业生持院校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审核通过人员按程序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2021年毕业生持学校开具证明材料参加面谈考核,待正式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报名人员经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人员参加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报名人数低于1:3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进行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
五、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招聘采取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1.专家考核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以不低于1:3比例进入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
2.面谈考核、实际操作时间:面谈考核时间为10分钟以内,实际操作时间为25分钟,操作内容现场抽取。
3.具体面谈、实际操作时间、地点届时由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通知,通过资格审核后进入面谈、实际操作的人员。
4.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成绩计算
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成绩各占100分。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个要素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总成绩。
综合成绩=面谈考核成绩×40%+实际操作成绩×60%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综合成绩适时公布。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招考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数比例超过1:1的岗位,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按照实际操作成绩高者排前。
综合成绩为最终成绩,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在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考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的人员。
5.确定人选,签订协议
在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考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候选人,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候选人弃权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在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符合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通过网络和现场报名的人员经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核方法和程序按照与现场报名的方法和程序统一进行,具体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时间由普洱市电化教育馆电话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毕业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察
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普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需在一周内完成,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和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应聘者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八、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0879—2138573
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0879—2136130
王老师 18987922215
(三)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招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三方协议书(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的,由双方签订协议(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十、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招聘工作人员需身体健康,14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发热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提前准备好“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结果。
(二)报名材料经学校初审后另行通知参加应聘者,需14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发热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
(三)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谈考核和实际操作过程中,应聘者不得佩戴口罩。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1年4月15日
来源:http://www.puershi.gov.cn/info/1189/1093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