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勇于创新,帮助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立了多项研究生奖助学金。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
(三)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四)符合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及相关要求,服从奖助学金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是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而实施的,主要由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构成。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按国家标准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按国家标准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二)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三)校长奖学金:由学校拨款,每学年评选研究生2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奖励6000元,且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本奖励一次。
(四)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由伍达观教育基金会出资,每年捐赠20000元,每年评选10人,每人奖励2000元。
(五)研究生华藏奖学金:由新加坡净宗学会出资,每年捐赠15000元,每年评选10人,每人奖励1500元。
(六)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由学校拨款,按研究生二、三年级人数的10%评选,奖项及奖金为:一等奖8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
三、研究生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对象为纳入我校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二)红河助学金: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用以资助成绩突出、全面发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红河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红河助学金”每年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75名,每人资助4000元。
四、其他奖助体系
除以上基本奖助学金外,学校正在建立多种形式的奖助政策体系,积极落实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设有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还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奖项。学校积极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等工作,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五、奖助学金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者提交个人申请——研究生导师同意——学院初评并公示——研究生部审核——各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选/学校审批——学校公示——上级部门或相关基金会核准。
说明: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适用于全日制非带薪硕士、博士。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