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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山市施甸县示范小学遴选教师实施方案

[日期:2021-09-01] 来源: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

施甸县示范小学2021年公开遴选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配齐县示范小学教师,结合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那青海 县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蒋紫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李东县委教体工委书记,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斌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机要保密局局长

李春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耿旭东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杨永富县委教体工委专职副书记、县教体局

党组成员

毛玉花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段明聪县委教体工委委员、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体军 县委教体工委委员、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红梅 县教体局副局长

赵俏梅县委教体工委委员、县教体局党组成员、人事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人事股,由赵俏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遴选具体工作。

二、公开遴选原则

总编控制、编岗一致、学科对应、优化结构、均衡配置。

三、公开遴选范围

全市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办学校在职在岗公办小学教师。

四、公开遴选岗位

小学语文岗位1个6人。

五、公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近3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4.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县外报考人员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5.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6.县外调入教师在调入学校任教须满3周年及以上(从调入当年9月1日起计算)方可参加公开遴选。

7.未在党政纪处分期内。

(二)必备条件

1.县内:从事初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龄不限;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2020-2021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任教学科近3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县级及以上统测成绩平均分均不低于全县平均分。同一学年承担多班级、多学科教学的教师,按其最好班级、最好学科成绩计算。

2.县外:从事初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40周岁及以下;具有遴选学科岗位对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近3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县(市、区)级及以上语文学科统测成绩平均分均不低于县(市、区)平均分,需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纪委监委派驻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出具廉洁自律情况证明。

六、公开遴选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3日,截止9月3日17:30。

2.报名地点: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小会议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教师持《施甸县示范小学2021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证明原件,到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小会议室按对应岗位进行报名。县外报考人员还需提交2018年、2019年、2020年履职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2)从教年限和年龄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

(3)遴选岗位按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二)资格审查

2021年9月4日,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9月5日下午14:30-17:30到施甸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核内容及时间

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7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30分为教师综合素养知识,按笔试卷面成绩的100%计入考核成绩。

1.笔试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行按学段、学科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09:00—11:30。

3.笔试地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4.考务管理: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规者参照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需查分者,在公示考试成绩3日内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统一登记后,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进行统一查分。

七、公示笔试成绩及拟调动人选

2021年9月6日在县教育体育局公示笔试成绩及拟调动人选名单,公示期限5天。

按每个遴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调动人选,拟调动人选与岗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1。笔试成绩相同的,查看2020-2021学年学科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承担多班级语文教学的教师,按其最好班级成绩计算,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高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

八、体检及尿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拟调动人选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含尿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调动审批

(一)拟调动人员按程序报请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调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由调入学校聘任,按聘任后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申领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持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笔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持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笔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应立即开展排查并按要求纳入管理;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进行体温检测,请考生在考点入口等候检测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秩序,排队进行检测。检测体温前,考生应当注意防晒、防暑,避免体温过高,不能顺利通过体温检测通道。

(三)考生自备医用口罩,并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笔试全程均须佩戴口罩。

十一、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资格初审人员,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同时追究本人和所属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三)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遴选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据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凡不据实填报信息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参加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十三、本方案由施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施甸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5-8126705

监督电话:施甸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5-8121185

附件1:施甸县示范小学2021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

2:施甸县示范小学2021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统计表

3:施甸县示范小学2021年公开遴选教师学年末县统测成绩登记表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1日

来源:http://www.shidian.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nry/01525914-6-/2021-0901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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