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第一号)
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3年4月,是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疾病病原微生物及物理或化学因子监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为加强中心检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结合中心人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5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坚持科学、公正地选拔优秀人才的原则;坚持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设置
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共5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编制外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报考临聘人员的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学历及专业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卫生检验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学、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履行有关劳动合同关系未解除或违反有关劳动合同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5.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招聘方式
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面向全国招聘,本次招聘公告统一在巧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ojia.gov.cn)和微巧家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及初审。
2.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办公室。
3.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22-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4.报名及资格初审所需资料:
(1)《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聘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成绩打印单。
(5)近期免冠彩色小1寸蓝底照片3张。
5.准考证领取:考生请于2021年9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所有报名及资格初审所需证件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收原件。
3.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根据考生所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考试方式、内容
(一)笔试、面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工作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及地点为准。
(2)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4)笔试说明:此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控制线。最低控制线为本次考试同一报考科目有效考试人数平均分的80%。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以后的招聘程序。
2.面试工作
面试实施工作以“安全”为底线,以“公平、公正”为生命线,从评判标准的统一、人员场地的匹配、程序步骤的规范、流程环节的严密等方面,努力确保面试结果公正。
(1)面试时间:以最终确定时间为准。
(2)面试地点: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楼会议室。
(3)面试时长:10分钟。
(4)面试内容:参照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组织协调、分析研判、决策决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基础医学能力和水平。
(5)面试说明:本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面试,在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得出后,以超过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设置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面试人选,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考官根据面试的评分标准当场评分并亮分,计时记分员当场唱分。在5位考官的评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剩下三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的最后得分(面试得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二)综合成绩计算、特殊情况优先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特殊情况优先原则
(1)岗位如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情况,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拟体检、考察人选。
(2)岗位如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且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按量化考核评分高者优先原则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量化考核的内容和分值:
①学历:专科3分,本科5分,;
②职称:取得初级技术资格得3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得5分,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得7分;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得10分。
(3)岗位如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且笔试、面试成绩,量化考核评分均相同的,直接启用备用考卷(若出现备用考卷已启封,则由考官出题)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体检、考察人选。
3.拟考察、体检人选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计算出综合成绩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经巧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ojia.gov.cn)和微巧家公众号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开展体检、考察程序。
4.拟体检、考察人选出现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通过的,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体检、考核及聘用
(一)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等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进行体检,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复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报考人员需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考察工作,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或不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巧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ojia.gov.cn)和微巧家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开展录用工作。公示期结束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人员招聘不足的,不再补录。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基本工资按2000元/月发放。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工作能力和表现,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基本工资为专科学历2400元/月、本科学历2500元/月,工作每满一年加50元。其余福利待遇与中心在职在编人员相同。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则不予聘用。
(二)休假、福利
休假和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社会保障
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及服务协议,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个人需承担单位按比例缴纳以外的费用)。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若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考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整个考试、聘用工作流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870-7121761。
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16日
附件1 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简章
附件3 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巧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简章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历性质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需求 | 备注 |
1 | 疾病防制或检验 | 从事疾病防制或检验工作 | 5 | 大专及以上 | 全日制 | 无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卫生检验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学、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学 | |
总计 | 5 |
来源:http://www.ynqjnews.net/article/show-350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