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大关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
为加强我县民兵教练员队伍建设,有效提高民兵训练质效,根据有关要求,大关县人民武装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具体要求和招考方式如下:
一、招聘条件
大关县专职民兵教练员,主要担负全县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和民兵分队共同课目、专业课目的教学与训练;协助完成应征青年役前训练、学生军训;完成军事机关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重点选拔具备“四会”(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教学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的退役士兵。
(一)基本条件
1、性别年龄:男性,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含)以上学历;
3、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4、服役年限: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
5、其他要求:具备“四会”教学能力,能胜任组训任教、日常办公事务等工作,可以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基本公文写作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具有旅(团)级以上教导机构培训,具备“四会”教学能力和任教经历的;
(2)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的。
(3)担任过作战班班长的(有班长命令)。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民兵专职教练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宜从事民兵专职教练员相关工作的。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共2名。
三、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由县人武部具体组织实施,包括考核、面试、考察等。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4月20日截止(除周末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采取现地投送简历及证明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大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联系人:曾勐,联系方式:18387089189。
(二)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非必要,比如旅(团)以上教导队培训结业证书、旅(团)以上“四会”教练员证书、班长命令等);
(5)《大关县人武部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6)近期1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确认登记并择期通知考试事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考核内容
采取军事素质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门100分,按军事素质测试及笔试50%、面试50%比例折算总成绩。
1.军事素质考核及笔试。主要考核徒手3000米跑(20分)、公文写作(40分)、教学法(40分)。其中,教学科目范围:队列训练、单兵战术基础、轻武器操作、卫生与救护、伪装与防护,考核科目自选一个、抽考一个,主要展示科目的讲解示范。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根据军事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形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入围人员名单。
(五)政治考核
对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出现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体检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予以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到县人武部工作。
(一)试用期2个月,薪酬待遇2000元/月(不含五险),试用期满后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薪酬待遇3500元/月(含五险)。
(二)不安排集中居住,不分配公寓住房,可安排宿舍。担负训练任务期间,同集训队居住,统一保障伙食;处理机关辅助性业务期间,参照所在工作单位就餐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工作服。
(三)休息、休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自正式聘用日起每半年组织一次日常表现及业务达标考核,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年度聘用合同。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大关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附件:
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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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县人民武装部
2022年3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SaWmWZUO5eWh-tdoiKe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