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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保山市施甸县妇女联合会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日期:2022-08-11] 来源:施甸县妇女联合会公众号

施甸县妇女联合会2022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施甸县妇女联合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拟安排到县妇联办公室从事相关工作(含创业担保贷款)。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工专业、心理专业、幼儿教育、会计和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1)参加过失业保险(含视同)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参加过失业保险又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四)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遵守工作纪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优先聘用条件

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社会工作、会计、心理咨询等相关行业认证或资格证、或从事相关工作的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其他不适合录用情况的。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公告发布

2022年8月11日在施甸县妇女联合会网站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8月11日至8月18日工作时间内,在施甸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875-8121300、18787511907,联系人:蒋亚松。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益性岗位就业录用登记表》2份;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情况至同一页A4纸)2份;

(4)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1、2、3、6页至同一页A4纸);

(5)《就业困难证明书》2份;

(6)承诺书1份;

(7)招录人员需提供5张5分照片(劳动合同粘贴3张、公益性岗位就业录用登记表粘贴2张);

(8)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特殊人群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1)零就业家庭:《施甸县“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证明事项承诺书》、(《施甸县“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证明事项承诺书》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办理),双方就业创业登记证、双方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册(复印2份);

(2)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2份。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小组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县妇联将报名人员情况报县人社局复审,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情况,报名审核通过人数10人及以下,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招聘对象;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10人,通过笔试加面试确定拟招聘对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2人进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施甸县妇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资格审查情况、体检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作为招聘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我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1.公益性岗位协议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

2.试用期工资1350元/月不缴纳任何保险,试用期满合格的,薪金起始待遇2800元/月(含单位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有所增加),单位不提供食宿。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八、管理

(一)聘用人员做好党的政策宣传、群众来访及日常等工作,做到政治可靠、作风过硬、工作踏实、群众信赖。

(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施甸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考勤考核等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的,将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施甸县妇女联合会

2022年8月1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d4vF_MkcG3TV78ElZaZ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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