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水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把关口,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水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4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户籍地为水富或长期居住在水富的居民。
3、具有能正常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精神病史,无不良嗜好,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病等,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高血糖,无高血压,无体型过胖或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
4、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男身高168CM以上(含),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至2003年9月1日以前)。
(二)优先聘用条件:退伍军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工作岗位所需专业专门技能的人员,有一定写作能力及擅长计算机操作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吸毒史的;受过其他违法犯罪处罚不宜聘用的;
2、因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立案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家庭中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毒检、面试、政审、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8日至9月3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水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刘警官:手机15287789091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现场填写《水富市公安局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信息登记表》。
4、报名所需材料:
①需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②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特殊技能的需提供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退伍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由本人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检、毒品检测
1、体检。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确认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未按通知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由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2、毒品检测。应聘人员需无条件接受毒品筛查检测工作。
(四)面试:面试人员成绩为10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入。面试内容为:思想政治、仪容仪表、法律知识、社会知识、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等。
(五)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对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发现及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四、劳动合同及薪酬待遇
(一)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留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应聘者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合同。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进行管理、考核,在合同期内,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出现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或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应聘者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水富市公安局辅警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每月绩效+五险)执行。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水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负责解释。
水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2022年9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AFNEufYGAQudVtjSfFr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