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纪委监委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公告
为规范有序推进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确保招聘高素质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切实解决永善县纪委监委人员不足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15人。
三、岗位性质、用工方式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性质。本次招聘的纪检监察辅助人属临聘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主要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工作。
(二)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永善溪洛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三)用工地点。永善县纪委监委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条件。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0年7月30日)。
(七)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及其相近履职工作经历的或法学、财务、会计、审计、金融、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的优先聘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且在禁考期或者记入诚信档案期内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的人员。
3.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有其他不适宜招聘为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永善县人民政府网和“永善招聘”“廉政永善”“微永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公告。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媒体。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上午8:30 至2022年10月2日下午17:00时止,错过报名时间的,原则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永善溪洛渡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永善县溪洛渡街道办事处玉泉路206号兰花小区3栋)。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扫描件;
(2)毕业证原件和扫描件;
(3)户口簿(户主页、个人户口页)原件和扫描件;
(4)近期免冠1寸蓝底电子照片;
(5)永善县纪委县监委2022年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6)录制一分钟自我介绍小视频;
(7)所有可用作证明的其他自荐材料(如获奖证书、聘用证书、任职文件、科技成果、论文等)原件和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招聘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的,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3.面试方式和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从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敬业精神、职业道德、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控制分数为70 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应聘人员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面试人员需提供“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能参加面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可进入政审环节。政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以及有无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政审合格的考察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永善招聘”“廉政永善”“微永善”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的被聘用人员与我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每次签订2年(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合同期满后,视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六、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工资为3420元/月。(含五险、大病保险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工会会费)
(二)试用期满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约为4270元/月(含五险、大病保险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工会会费),绩效工资每月200元一400元,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优秀400 元/月(优秀占比为20%)、合格200元/月、不合格不予发放。
(三)服务期满2年以上续签合同的,每年一次性增加月基本工资100元。
(四)聘用期间,受永善县纪委县监委安排因公出差所产生的差旅费,由县纪委县监委参照在职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七、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报名登记时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电话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所有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应聘人员若出现卫生防疫部门认为不宜参加招聘情形的,即终止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后续若有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最新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卓维林:0870—4127058,13887033418,0870—412177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善县纪委监委所有
永善县纪委监委
2022年9月2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68GO6hYtXcNWkqxBVEt8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