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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博士疫情防控

[日期:2022-09-22] 来源: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人员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预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人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公开招聘各环节组织方案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提交资料,报名环节应聘人员不进校。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拟在同一天进行,避免考生多次进校。资格复审和面试疫情防控根据面试组织时疫情情况和国家最新防控要求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主要防控措施

(一)考生须于资格复审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资格复审前24小时内在丽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考生“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24小时内丽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进入校园进行资格复审和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时提交“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资格复审前24小时内丽江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云南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截屏)彩色打印件各1份,承诺书1份。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根据云南省和丽江市疫情防控要求,近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近14天来自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内行程卡带“*”的人员,居家健康监测7天,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安排到安置酒店进行管控。需要完成医学观察、监测管控的考生,完成医学观察、监测管控措施方可参加面试。

(五)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八)建议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员聚集场所。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丽江师专人事处(0888-3196033)报告。

三、组织领导和应急处置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人事处、保卫处是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

(二)明确防控责任。建立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保卫处负责应聘人员身份识别、体温检测、健康码登记和应聘人员到相应资格复审点、面试区域的引导工作;校医务室负责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指定专人负责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办公室负责安排1辆公务用车,确保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全程待命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健全应急机制。设置疫情应急监控室、隔离室,全程安排专人参与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发热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建立考生-考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办公室-上级疫情防控部门信息实时沟通和快速联动处理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纪检处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部门、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3-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博士人员承诺书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博士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于资格复审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资格复审前24小时内在丽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考生“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24小时内丽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进入校园进行资格复审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时提交“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资格复审前24小时内丽江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云南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截屏)彩色打印件各1份,承诺书1份。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根据云南省和丽江市疫情防控要求,近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近14天来自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内行程卡带“*”的人员,居家健康监测7天,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安排到安置酒店进行管控。需要完成医学观察、监测管控的考生,完成医学观察、监测管控措施方可参加面试。

(五)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八)建议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员聚集场所。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丽江师专人事处(0888-3196033)报告。

来源:https://www.lj-edu.cn/info/1017/102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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