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研究院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研究院,于2017年12月31日组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东侧,是武警部队唯一的军事科研机构,肩负着为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提供理论、科技和法治支撑的神圣使命。主要承担理论研究、发展规划、装备技术、特色工程技术、党史军史和法律法规等研究任务,涉及军事理论创新、系统工程研究、法规制度研究、装备技术创新、工程设计创新5大研究领域。建院以来,聚焦武警部队建设发展目标、有效履行武警部队新时代使命任务,先后圆满完成武警部队重要装备研制论证、《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等重大任务,充分发挥了服务党委首长决策咨询的智库作用、军事理论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龙头作用、提升维稳维权能力的引擎作用和推动部队现代化建设的支撑作用。
根据《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按照全军统一部署,2022年12月武警部队研究院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将全面展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录对象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主要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其中,小语种专业、法律专业以及其他军队建设急需紧缺专业,可以适量从其他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选拔。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得列入直接选拔招录范围。
2. 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警官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二)学历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4岁(截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其中,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四)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志愿到驻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等部队工作,或者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体育运动队骨干,以及曾经服过现役的优先。
(六)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录程序
(一)发布计划、组织报名。招录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招录公告和直接选拔招录岗位计划。应届毕业生联系招录单位进行线下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并同步提报相关证明材料。招录单位反馈信息成功提报后方为有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象初选。武警部队对报名人员的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对象。
(三)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初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四)实地考察、全面筛选。招录单位统一对初选对象进行考察筛选,主要是通过听取介绍、查阅档案、走访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初选对象的现实表现、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安排和形式方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请根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五)专业考评、集中遴选。招录单位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集中进行领导能力、意志品质、身体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等内容的考评。专业考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明确。
(六)统一把关、审定对象。在招录单位考察考评的基础上,武警部队对招录对象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把关,研究确定拟招录对象。
4.授衔定级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首次授衔定级,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五级。具体待遇保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 .招录具体要求
6 .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对个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招录资格,用人单位将保留诉诸法律权利。本次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考察考评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和进行招录代理,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报名人员按照招录程序做好相关准备,保持联络方式畅通。
7.联系方式
李干事 01087949039/13811047547 刘干事 0108794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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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XE4WM-CWpFBXtiGPFAQ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