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竹乡社会工作服务站招募乡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各村(社区):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昭通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昭通市民政局关于设立(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确保社会救助协理员配备到位,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名额
本次共计补录水竹乡专职社会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
(二)乡专职社会工作人员年龄在18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至2005年1月出生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应用操作。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优先推荐:
1. 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持社工或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工作培训取得证书人员。
2. 本乡户籍人员应聘本乡专职社会救助工作岗位者。
3. 符合条件且综合能力强的在岗童伴妈妈。
4. 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者不得报名和推荐:
1. 与其他单位有劳务关系的(含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2.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受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含村干部)、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其他不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不作为审核不合格的依据)。
三、补录程序
(一)动员。乡人民政府依托村(居)民委员会宣传补录信息,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报名。
(二)报名。有应聘意愿人员到乡民政所(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即一楼为民服务大厅民政所窗口)现场填写附件2《永善县乡镇级社会工作者推荐表》(在报名表上贴小一寸证件照,蓝底即可),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水竹乡社会工作服务站、永善社工协会各留一份。
(三)乡推荐。乡人民政府本着“自选自用”的原则对报名人资格、条件以及履历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评估,并征求乡纪委、派出所等意见,一个岗位择优推荐1名报审。
(四)审核。永善民政局对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行负责,体检医院自行确定。
(六)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水竹乡社会工作服务站招募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工作保障
(一)工资待遇。乡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每月工资待遇3200.00元(其中500为绩效工资,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另外还需缴纳五险的个人自缴部分,折算下来每月需自缴400元左右)。
(二)食宿保障。乡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食宿自理。
(三)工作保证。乡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提供与服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服务措施。因下乡、出差产生的差旅费由乡级参照正式职工标准予以报销。
(四)社会保障。乡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后,由永善县社工协会统一办理五险(五险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组成,单位缴存1000元左右,详情请电话咨询水竹乡社工站负责人15126694779)
六、工作职责
(一)乡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职责。乡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助乡民政所完成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救助等服务对象的排查、家居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系统数据录入、政策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区志愿者服务和村务公开等民政政策落实工作,协助指导、监督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水竹乡社会工作服务站
2023年3月1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uXfEG6vs7muvr0h6EOQ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