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2023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为行政辅助岗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条件:
1.获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遵章守纪、爱岗敬业,要求具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2.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参保、工商注册、灵活就业等就业情况;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5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古城区象山西路216号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办公室,联系电话:0888-5397577。
四、考核
由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结合实际自行制定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确定拟招用人员后报人社部门备案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4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保部分),单位部分社保由单位缴纳。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自动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2张、学历证书,在报名现场填写《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年内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城镇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负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
2023年4月2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gDzpj3VNIJSr6u0N-ut_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