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的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技能测试,面试等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大关县人民检察院辅警3名,主要从事检察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辅警情形的。
四、用工方式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辅警不纳入单位正式编制,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用人需求确定是否续签。履行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四楼405)。
联系人:陈微,联系电话:0870-5620718。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4.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信息复印件的户主页与本人信息页应在同一页面);②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报名者需填写《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辅警登记表》(表格在大关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或现场填写),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报考资格。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分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1.技能测试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主要考察考生能否熟练进行Word、Excel等操作,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2. 面试考察应试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机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在大关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体检工作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后,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及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签订劳动合同。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本院规定的试用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档案工资2400元(按县财政保障的标准执行相关待遇及保险)。
八、本《公告》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解释。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DFlBD3MTbXI9_cNgcoG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