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施甸调查队关于招聘合同人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施甸调查队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
住户调查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限男性;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C1及以上驾照,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思想品德优良,有大局意识,服从管理,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积极进取,身体健康,能适应出差下乡开展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5月24日在保山市智合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5日结束(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国家统计局施甸调查队办公室(甸阳镇甸阳东路031号,施甸县人民政府一楼),咨询电话:0875-2229333。
3.报名提交材料: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半寸证件照一张,到国家统计局施甸调查队办公室现场填写《2023年国家统计局施甸调查队聘用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各1份。
(三)资格审查
由国家统计局施甸调查队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计划、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确定招聘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招聘对象,并通知本人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程序、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期间薪资待遇为2500元/月,试用期为1个月。
(二)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4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一金)。
国家统计局施甸调查队
2023年5月2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AxA-_CYfGTOV0iM_elB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