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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补充录用干部面试公告

[日期:2023-06-14] 来源: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

2023年度补充录用干部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2023年度补充录用干部公告》,现就补充录用干部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共10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及顺序

按照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考察等项目依次进行。任一项目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确认

参加人员请于2023年6月16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将本人签字的《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2)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发送至总队邮箱(15587154806@163.com),并以附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某330103********4130.doc”)、本人证件照片(须为蓝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jpg),以及资格复审材料扫描件压缩包(资格复审材料项目及要求见下文四)。

(二)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须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三)放弃面试者须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将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于总队电话通知明确的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总队邮箱(邮箱地址同上)。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确认参加面试人员请务必在确认邮件中上传资格复审材料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总队电话通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一)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须出具公安机关办理的临时身份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贴好本人证件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录取材料及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五)有服役经历的,须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复印件,本人退役档案管理部门或原服役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须说明服役期间现实表现和无违纪行为)。

(六)尚未取得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情况说明,所在院校教务处、毕业生分配工作办公室盖章、毕业生分配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

参加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按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体检、心理素质测评

2023年6月19日至6月26日期间,总队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开展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总队提前电话通知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一)体检。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参加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总队和医疗体检机构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体检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组织开展,每人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六、体能测评

2023年6月19日至6月26日期间,总队组织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面试人员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体能测评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测试项目: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测试过程中身体触地或起身休息则测试结束)。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前,参加人员须签订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见附件6),不签订的视为放弃测评资格。各项体能测评开始前,查验参加人员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宣读体能测评有关规则。测评中,参加人员须着运动服、运动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测评规则。

七、面试

2023年6月27日,总队组织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开展面试。参加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均为公共题,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时,参加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当天,所有参加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关闭通讯设备,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参加人员所在考室和面试次序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八、考察

根据录用类别、录用方向和录用计划,按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人员一经确定,不再变更、递补。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200分)× 1/2 ×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考察方法。总队组成若干考察小组(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开展考察工作,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期间,考察小组赴考察对象毕业院校,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了解、查看档案等方式,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成绩、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签约就业、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深入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进行走访调查,全面了解遵纪守法、出国(境)情况,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相关情况。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考察人选达不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有关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九、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人员按公告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按照本公告规定和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和面试。保持通信联系畅通,注意行程安全。考核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参加人员自理。

(二)参加体能测评、面试时,按总队通知要求着装。

(三)欢迎各位参加人员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871-65816999转2223、0871-65816999转2225,监督电话:0871-65816999转2030;咨询、监督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特此公告。

附件:1.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2023年度补充录用干部面试人员名单

2.参加面试确认书(式样)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式样)

4.报名登记表

5.报名推荐表

6.体能测评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式样)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

2023年6月13日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2023年度补充录用干部面试公告

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6d186da03290188b40dbb8f0633&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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