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委政法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测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
1.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
3.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应用,公文写作,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协调办事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5.身体健康;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2寸彩色证件照1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
(三)报名地点
中共绥江县委政法委政工人事宣传股,联系电话:18287070500。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六、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最长不超过三年。
九、工资待遇
工资2600元/月(三个月试用期2000元/月);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假、病假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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