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城管协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城管协管员。
2.招聘人数:9人(限男性)。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记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具有永善县户口或长期居住在永善县的居民,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9月12日后至2005年9月12日之前出生;
3.文化程度: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高血压、高血糖,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
5.政审、体检合格;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有小车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有一定写作能力及擅长计算机操作的人员优先录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一是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二是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三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四是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五是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六是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七是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八是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九是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十是身上有纹身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永善县永兴街道办农场社区花椒湾大酒店下行100米,联系电话:4120828。
4.提交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含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小1寸证件照1张、退伍军人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驾驶技能的应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提交的信息与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与所报岗位要求一致。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个人征信报告等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
(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凡体检合格者,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相关部门统一进行政审。
(六)聘用。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凡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日常管理按本单位内部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2.城管协管人员属于临时人员,工资按照本单位协管员工资发放工作方案执行,工资构成: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经每月考核后计发,食宿自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其购买相应社会保险。
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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