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玉屏街道中心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巧家县公办学校保安员、宿舍管理员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从业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学校食堂管理人员1人,主厨1人,帮厨2人,从业人员14人,合计18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无刑事处罚、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者被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体检、政审合格。
(三)男女不限,年龄在18至45周岁,原则上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矫正后视力4.8以上。无残疾、纹身、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五)按学校要求履行食堂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六)具体岗位条件
(一)主厨:男性,原则上应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大锅菜制作或团餐制作,烹饪专业毕业、有学校食堂主厨经验或有酒店厨师经验、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者、有厨师和营养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可优先录用。
(二)帮厨:男性,原则上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有食堂工作经验可优先录用。
(三)食堂从业人员:男女不限,有食堂工作经验、从事过餐饮服务工作,能够熟练掌握包子、馒头、花卷、米线等烹饪技能的优先录用。
三、食堂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一)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开食堂,穿工作服不能在校园内走动。
(二)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三)严格执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并把好卫生关。
(四)检查学生用餐情况,及时反馈,提出改进措施,保证用餐质量。
(五)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确保食堂内环境、餐具卫生、安全。
(六)完成学校及食堂管理人员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发布公告、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厨艺展示等)、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玉屏街道中心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巧家县玉屏街道中心学校仁德楼二楼营养办,联系人:李伟,电话15096563850。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表(详见附件,现场报名请前往报名地点填写)。
4.资格审核: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凡符合条件报名者,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照现行餐饮从业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违法违纪、人事记录造假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玉屏街道中心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向社会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继续聘用,不合格终止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招聘录用后实行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将继续续聘。聘用期按每人每月1600元、每年10个月标准发放,“五险”按每人每月870.87元、每年12个月标准购买,由学校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工作期间统一穿工作服,服装由学校提供。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巧家县玉屏街道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巧家县玉屏街道中心学校
2023年9月2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FbDUaO-B9_7CGgIaCzlWQ